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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業(yè)不能“劣幣驅良幣”

2002-9-10 8:36 國際金融報·尤旭東 【 】【打印】【我要糾錯
  據中注協有關統計,在2001年里,有110多家會計師事務所和120多名注冊會計師受到了行政處罰,100多家事務所和600多名注冊會計師受到了限期整改、通報批評、強制培訓等處理。處罰不可謂不嚴厲。然而這是否觸及到了根本?

  從國情說,中國上市公司背負了太多的社會功能,有的還充當了地方政府的財政工具。其上市和經營,無處不滲透著濃重的行政色彩。把企業(yè)做上市,業(yè)績提上去,是可以出政績的。常言道:官出數字,數字出官。于是乎出具假證明,越權審批稅收優(yōu)惠、利息減免、財政補貼(兌不兌現不知道),倒簽日期做假文件,甚至慫恿中介機構做假的事情就都出現了。

  有學者認為,會計業(yè)更本質的“原罪”在于會計業(yè)務的購買者和消費者之間的錯位。然而問題在于:誰又是“會計業(yè)務的購買者”?

  官方信息顯示:全國80%以上的企業(yè)會計信息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真。比數字更可怕的是公信力的下降,這其實就是“劣幣驅逐良幣”。會計師事務所也一樣,通過做假賬來討好和吸引顧客,而那些不做假賬的就會因此而失去顧客,久而久之也都做起假賬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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